售二手車為餌2年騙逾22萬華男被判入獄21年36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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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二手車為餌2年騙逾22萬華男被判入獄21年36鞭
馬來西亞華人網 • 2021-09-28 00:56 • 馬來西亞 • 閱讀1343
售二手車為餌2年騙逾22萬華男被判入獄21年36鞭


以售賣二手車為餌,2年內騙走22萬3450令吉,一名涉案的李姓男子今日改口對其面對的26項詐騙罪控俯首認罪,被判入獄21年36鞭。

這名46歲李姓被告所面對的26項罪控,被分成9個檔案,每個檔案均有2至3項罪控。

他認罪後,每項罪控分別被判囚刑1年至3年不等,鞭刑1鞭至2鞭不等。

在26項罪控裡,他共被判坐牢60年36鞭。基於每項檔案裡的囚刑是同時執行,但各別檔案分開執行,因此他須坐牢21年共挨36鞭。

這名被告是被控於2011年11月22日至2013年12月27日期間,20次欺騙一名鄒姓(譯音)男子作為購買二手車,交易的款項數額為50令吉至2萬4600令吉不等,共計22萬3450令吉。

被告的26項罪控皆抵觸刑事法典420條文,詐騙條文。在該條文下,抵觸者可被判處坐牢1年至10年,另可施以鞭笞及罰款。

案情指,於2011年原告與被告因買賣兩輛汽車的交易,而在古晉會面。

此外,原告還向被告訂購了7輛二手車,總額為30萬令吉。在該7輛車買賣交易下,被告要求原告通過一銀行進行轉賬,多達26次,共轉賬22萬3450令吉匯入被告戶頭。但原告卻沒有收到他訂購的二手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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