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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毆打恐嚇妻子華男面控不認罪6000保外
馬來西亞華人網 • 2021-10-01 20:36 • 馬來西亞 • 閱讀1116
涉毆打恐嚇妻子華男面控不認罪6000保外
一名藥劑店員工涉嫌毆打和恐嚇妻子,以及破壞後者私人物品,今日在士拉央法庭面對3項控狀,惟被告不認罪,獲准以6000令吉保外候審。
根據首項控狀,現年32歲被告羅泉德(譯音)被控於9月27日晚上10時30分,在萬撓住家以孩子性命威脅40歲妻子陳潔儀(譯音),抵觸刑事法典第506(刑事恐嚇)條文。在此條文下,一旦罪名成立,可被判監禁最高2年,罰款或兩者兼施。
第2項控狀,被告在同一地點及時間,破壞妻子私人物品,抵觸刑事法典第426條文者,一旦罪成可判監禁5年或罰款,或兩者兼施。
第3項控狀,被告涉嫌打傷妻子背部,抵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(蓄意傷人),可被判最高監禁2年或最高罰款4000令吉,或兩者兼施。
上述條文亦可在第326A條文(傷害配偶)下同讀。
任何人在合法婚姻期間,犯下致傷、以危險武器傷人、嚴重致傷、故意致傷的罪行,導致配偶受傷,可面對第323條文最高刑罰的雙倍刑罰。
被告否認罪名,獲准以6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,案件將在明年1月20日過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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