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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媒發帖侮辱警隊男子認罪被罰款2500
馬來西亞華人網 • 2021-09-17 22:22 • 馬來西亞 • 閱讀1114
社媒發帖侮辱警隊男子認罪被罰款2500
一名34歲巫裔男子在社交媒體發帖辱罵大馬皇家警察部隊落網後,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時認罪,被判處罰款2500令吉,若無法繳付罰款,則將以1個月監禁替代。
根據控狀,被告阿莫慕敏奧曼被控於3月9日早上11時53分,通過一個名為“Ahmad Mumun”的面子書賬戶,上載帖文侮辱大馬皇家警察部隊,抵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,若罪成可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最多1年,或兩者兼施。
被告在聆聽控狀後俯首認罪,並通過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(YBGK)代表律師法立達莫哈末向法官求情表示,稱已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,承諾不會再重犯。
承審法官艾威巴拉爾判處被告2500令吉罰款。若無法繳付罰款,則將以1個月監禁替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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