冒充他人接種疫苗,緬甸籍女子被判監18個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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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充他人接種疫苗,緬甸籍女子被判監18個月
馬來西亞華人網 • 2021-09-03 23:36 • 馬來西亞 • 閱讀1258
冒充他人接種疫苗,緬甸籍女子被判監18個月
被告(中)承認冒充他人身份接種兩劑新冠疫苗,被判監禁。


一名緬甸籍女子因冒充他人身份接種兩針疫苗,今日被控上愛極樂推事庭時俯首認罪,被判監禁18個月!

現年27歲的被告塔答瑪(譯音)共面對3項控狀,她在推事莫哈末納茲林面前認罪,惟推事指刑罰將同期執行,因此被告只需監禁6個月。

根據首項控狀,被告於今年7月28日在晉巷柏淡拿一間診所,誘騙一名華裔醫務人員,在對方相信被告為另一名人士的情況下,為被告接種第一劑新冠肺炎疫苗,為此抵觸刑事法典第419條文(欺騙及假冒)。

第二項控狀則指被告於今年8月18日在上述地點,再次欺騙診所一名印裔醫務人員,在對方相信被告為另一名人士的情況下,為被告接種第二劑疫苗。

被告行為已抵觸刑事法典第419條文,在此條文下,罪成者可被判監禁最高7年,罰款或兩者兼施。

第三項控狀則指被告在今年8月23日早上9時,身為一名外籍人士,並沒有合法逗留大馬的准證,抵觸1959/63年移民法令第6(1)(c)條文,並可在相同法令第6(3)條文下同罰。

在上述條文下,一旦罪成,可被罰不超過一萬令吉或罰款不超過5年,或兩者兼施,以及鞭笞不超過6下。

通譯員以中文念出所有控狀,被告在聆聽控狀後認罪,被告在沒有律師代表下,求情時表示她想儘速回國,懇請法庭從輕發落。

推事最終判處被告監禁18個月,刑罰同期執行,刑期從被告被捕日算起。此案主控官為阿妮絲娜祖娃副檢察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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